刻画论钱为惜生——齐白石篆刻润例趣谈
润笔一说,古已有之,此说起源于隋朝。《隋书·郑译传》记载:“上令内史李德林立作诏书,高熲戏谓译曰:‘笔干。’译答曰:‘……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大臣能在皇帝面前随意地开玩笑,说“笔干了”,需要用钱来“润”,皇帝竟也开心得“大笑”。由此出典,后人就将请人作诗文书画的酬劳称之为润笔,而将所定的标准称为润例或润格。
齐白石作为以卖画刻印为生的职业画家,一生曾多次或请当时的名流,或自己订过几次润格,白石老人最早的润例是1902年樊樊山给他定的篆刻润例,由夏午诒介绍,他得识著名诗人樊增祥(字嘉父,号云门,又号樊山),并相赠印章数十方。樊报以酬银五十两,并手书齐白石刻印润例单一张:“常用名印,每字三金,石广以汉尺为度,石大照加。石小二分,字若黍粒,每字十金。”这张润例在齐白石远游十年中一直使用。再往后是吴昌硕为他定的润格:“四尺12元,五尺18元,六尺24元,八尺30元,册页摺扇每件6元。”初到北京、还租住在法源寺时候,又写过这样一个告白:“余年来神倦,目力尤衰。作画刻印,只可任意为之,不敢应人示……。作画不为者:像不画,工细不画,着色不画,非其人不画,促迫不画。刻印不为者:水晶、玉石、牙骨不刻,字小不刻。印语俗不刻,不合用印之人不刻,石丑不刻,偶然戏索者不刻。贪画者不归纸,贪印者不归石,明语奉告。濒生启。”又,“一石刻一字者不刻,金属玉属牙属不刻。”等等。
到1931年他自写了《齐白石卖画及篆刻规例》,明示:“画刻日不暇给,病倦交加,故将润格增加。”增加后的润格是:“花卉:条幅二尺10元,三尺15元,四尺20元(以上一尺宽) ,五尺30元,六尺45元,八尺72元(以上整纸对开)。中堂幅加倍,横幅不画。册页:八寸内每页六元,一尺内八元。扇面:宽二尺者10元,一尺五寸内八元……凡画不题跋,题上款加10元。刻印:每字四元,名印与号印一白一朱,余印不刻。朱文字以三分、四分大为度,字小不刻……石侧刻题跋及年月,每十字加四元,刻上款加10元。”
1947年5月,白石老人再自书了一张润格:“一尺十万(册页作一尺,不足一尺作一尺),扇面中者十五万,大者二十万。粗虫小鸟一只六万,红色少用五千,多用一万。刻印:石小如指不刻,一字白文六万,朱文十万,每元加一角。丁亥五月十八日。”
除了在国内,他在海外也作过润例,如当时也是由樊樊山给他定的绘画篆刻润例:“刻印每字港币十五元,朱文加倍。每字只限三分大,字大六分者加倍。”
近得老人早在1928年致日人森川之信中也谈及“刊刻每字银元一元半。”(此时正值他的五弟齐纯隽过世,故他用蓝印泥盖印。)
从他的润例中可以看出印的收费实不少于绘画,此中呈现出印章的价值和他本人对印的重视可见一斑。
“草间一粥尚经营,刻画论钱为惜生。安得化身千万亿,家家堂上挂丹青。”吟着这首老人的润例诗,不由为他以刻画求生之情所感。读着读着一个勤奋和朴实的老人形象渐渐清晰地展示在我的面前,从他的笔墨金石中,我看到的是一个没有华彩的真实老人,而我们今天要崇尚的应是那种诚实无华,敬业敬友的高格。艺术如此,做人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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