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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画史中的品第与写作

作者:收藏爱好者 2016-05-30 11:59:20
”也就是说,人的命运和品行气质可以由外在的骨相、形体反映出来。  有关“六法”的内容分析,前人多有论述,这是画论研究的重点。

顾恺之(东晋) 女史箴图(局部) 大不列颠博物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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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向认为,艺术批评的写作可以为艺术史的写作提供一种最初的文本,也就是说,艺术批评可以视为一种“史前史”,由此艺术史家对于艺术作品的鉴赏和对于艺术批评文本的鉴别选择,就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质。而在中国古代美术史中,对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的鉴赏品第,是一个极为突出的特征,在某种意义上,这一特征影响并决定了宋以前中国古代美术史的写作,成为我们研究中国美术史学史应该关注的一个要点。

  有关中国古代书画史论的特点,卢辅圣认为“它们在散漫性、印象式、写意化、经验论的文字构架中,驱遣着一系列灵活、多义的概念,通由动态的、有机的、对立互补的辩证思维过程,直抵体用不二的直觉境界。”[1]具体先于抽象,意会大于言传,直觉胜于理性,感悟重于分析是中国书画的赏析与写作特点,这是因为中国书画史论的作者大多出身于家藏丰富的官宦世族,本人或是饱览书画,或是嗜好丹青,或是收藏丰富,他们对于优秀的艺术品有着常人所未有的热爱,即在古代书画史的序跋中所不断提及的“好事者”。他们的书画史论写作,首先是作为鉴赏家而进入的,由鉴赏而批评,由批评而撰史。因此中国书画的创作与写作,是一种长期的浸淫,传统书画艺术家和鉴藏家往往晚成,所谓“通会之际,人书俱老”,这里的关键是对传统书画持续不懈的欣赏观摩与摹仿实践。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中国古代书画史写作所具有的鲜明的品评特征,也就是说,中国古代美术史家在其美术史的写作中,首先是确立明确的批评鉴赏标准,以此来衡量选择画家及作品,分其品第门类,做出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判断,我们可以籍此了解中国早期美术史的史论评合一的原始形态。

  这种史论评合一的最早代表作当属晋·顾恺之的《魏晋胜流画赞》(约公元380年前后),此文收入唐·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中,张彦远称顾“著魏晋名臣画赞,评量甚多”,在这篇专论中,顾恺之评论他前代画家21幅作品,内容涉及神话传说人物画、历史宗教人物画以及山水画和走兽动物画。品评的画家有汉末的蔡邕、魏晋之际的卫协、戴逵等人,一般说来,美术评论是对当代的艺术作品和艺术潮流做出评论,而美术史家则对已成历史的艺术家和作品进行研究,顾恺之这篇专论既是鉴赏、品评,也具有比较研究的特点(如称《周本记》一画“重叠弥纶有骨法,然人形不如《小列女》也。”这篇专论确立了中国早期美术史写作的基本框架,即先提出作者的美学观点和艺术标准(“凡画:人最难,次山水,次狗马,台榭一定器耳,难成而易好,不待迁想妙得也。此以巧历不能差其品也。”)然后分析作品,紧紧抓住作品鉴赏品评这一关键。在这里,顾恺之首先在艺术史上提出了“品”的概念,这一概念在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中得到进一步的发扬,与张彦远所说的“评量”,共同形成中国美术史写作的“品评”传统。

  值得注意的是,顾恺之在这篇论文中多次使用“骨”的术语(如“骨法”、“奇骨”、“天奇”、“骨趣”、“骨俱”等),并使用了“生气”与“自然”的艺术品评标准,这显然是魏晋时期注重人物品藻,由人物面相而品评人物精神气质的流风所及,东汉王充在《论衡·骨相》一文中指出:“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也就是说,人的命运和品行气质可以由外在的骨相、形体反映出来。顾恺之将这一方法引入艺术品评,正是为了强调人物画必须“以形写神”,这大概是以后谢赫提出的“六法”中“骨法用笔”的由来,而“生气”说也直接启发了谢赫的“气韵生动”说,“自然”则成为张彦远绘画品评中的最高等级“上品上”。#p#分页标题#e#

  如果说,顾恺之的《魏晋胜流画赞》还具有中国美术史草创期的简略,那么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可以视为古代美术史写作上的第一个里程碑,今人温肇桐称其为“我国现存的一部最早而又最完整的评论画家及其艺术的著作”,将它与刘勰《文心雕龙》、钟嵘《诗品》、庚肩吾《书品》并列为5—6世纪的四部名著。此书据王伯敏考证,断定约成书于公元532年至549年间。在这部著作中,谢赫首次采用了“序”与“正文”(分品、人名、艺术评价)的写作体例,与顾恺之不同的是没有就具体作品进行批评,从而突出了美术史研究的概括性质。在“序”中谢赫提出了万古不移的“六法”精论,然后将三国孙吴以迄于梁代三百余年间的画家27人分为六品进行点评,“谨依远近”是指美术史的时间顺序,“随其品第”是艺术价值的判断,其中既有史的定位(如评顾骏之“宋大明中,天下莫敢竞矣。”)也有时代艺术风格的把握(“古画之略,至协始精”)。

  有关“六法”的内容分析,前人多有论述,这是画论研究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明·谢肇制所说的“六法”的顺序,“以气韵为第一,乃赏鉴家言,非作家法也。”即“气韵生动”是观画者对作品的第一个整体感受,真正画起来,首先是经营位置,次为用笔、赋彩之类,气韵在画成之后得之。所以“六法”首先应作为艺术评论家与艺术史家欣赏作品的标准与顺序,然后才成为画家创作的不二法门。

  这里有必要重点分析“品”的概念,因为它是早期中国美术史写作的核心概念。虽然顾恺之首先提出了“品”的概念,但谢赫在《古画品录》中开篇就提出“夫画品者,盖众画之优劣也”,并明确地将画家分为“六品”,这就将古人的“称述品藻”(汉书·杨雄传)“定其差品”进一步等级化与细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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