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九洲:弗瑞尔美术馆观画记之三
弗瑞尔美术馆观画记之三——推翻帖学史的一个“崩”字
弗瑞尔美术馆有一本《淳化阁帖》,是南宋国子监本。算是存世最早、最全的一个版本。这一次到弗瑞尔美术馆访问、研究,自然先做了一些功课。没有想到,做功课的过程中,发现了《澄清堂帖》受冤屈100年,帖学史不是从《淳化阁帖》开始的,而是从《澄清堂帖》开始的。此真是让人目瞪口呆的结论。
任何20世纪的教科书,都说《淳化阁帖》是祖本。但是我最新获得《澄清堂帖》无卷数标题的拓本的1910年的照片(1961年第8期《文物》杂志容庚文章,曾经有一整页讨论此照片),一经核对,居然在《建安灵枢帖》中,发现《澄清堂帖》比《淳化阁帖》、《大观帖》在同样字帖中,多出两个字来(图1)。第一个字似乎是“一”字,第二个字,则是万分清晰的“崩”字。我再细观全卷,90%的地方,优于《大观帖》,这样一来,我知道发生了学术意外事件,于是开始仔细核对研究。
图1,左边是《澄清堂帖》摄影本,右边是《淳化阁帖》弗瑞尔本
这个摄影本,帖前只有“澄清堂帖”四字,没有“卷一”、“卷二”的数目标志。这与绝大多数文章中讨论的,带有卷数的“澄清堂帖”,恐怕不是一个版本。从历史记载来看,清代齐学裘《澄清堂升元帖考》[1]中,谈到过这个没有卷数的《澄清堂帖》,其中还包括了唐代五个书法家的书作,并非全是二王书。
从现实考虑,如果没有卷数的《澄清堂帖》,混杂在有卷数的《澄清堂帖》中,则无法排列顺序。《淳化阁帖》出现之后,就不会再有没有卷数的大型丛帖,因此,摄影本《澄清堂帖》,应该是《淳化阁帖》之前的产物。
从校对来看,有卷数的《澄清堂帖》,精致程度,也远不及摄影本《澄清堂帖》,这也是当时藏家为什么会在1910年,就不惜工夫,拍摄没有卷数的《澄清堂帖》的原因。总之,前人没有发现这是一个标题,两个本子,全部搞混淆了。
也正是因为不是一本,才会有连“字数”都与《淳化阁帖》不一样的情况出现。这个“崩”字,也不会是南宋人加上去的,而是王羲之的原字,为何这样说呢?因为一些唐代行书碑刻中,这个“崩”字,就是这样写的,格局都差不多,譬如说,《神行禅师碑》中这个字(图2),就是这个样子的。
图2,813年《神行禅师碑》拓本局部
有了这个局部证据,再加上全卷多处存在的摄影本《澄清堂帖》优于《大观帖》的证据,可以说,《淳化阁帖》的底本,不如摄影本《澄清堂帖》底本。我所不理解的是,这个《澄清堂帖》摄影本,在容庚1962年《文物》杂志的文章中,几乎花费了整个一页来讨论,为啥他没有发现两帖字数不一样呢?
考察《淳化阁帖》与《大观帖》,这两本帖中,自然是《大观帖》更加精到,但是与摄影本《澄清堂帖》比较,《大观帖》在同样内容的王羲之书法中,依然丢失了大量细节。这种大面积细节丢失,最能够说明问题。一个地方多一两个字,还可以狡辩,整个字帖,大量丧失细节,只能说明,摄影本《澄清堂帖》具备更好的底本信息。
摄影本《澄清堂帖》拓本效果很接近唐摹本,笔法接近,姿态也很好,很多姿态,都是二王的本意。但是《淳化阁帖》系统的字迹,与唐代摹本相差太远,这种软且方正的的字迹,直接导致了宋以后二王书法偏离轨道,夸张一点说,《淳化阁帖》误尽苍生。#p#分页标题#e#
让人更加惊讶的是,《淳化阁帖》系统的《大观帖》卷七中,居然有直接针对摄影本《澄清堂帖》字迹改动的问题(图3),这个性质就是篡改。
图3,左边的《大观帖》卷七,都从别处找来字迹,替换了右边摄影本《澄清堂帖》摄影本的原字,这是严重篡改。要么就是摹刻《淳化阁帖》、《大观帖》的时候,底本上的这几个字,已经坏掉了,只好根据文献记载,找了几个一样的字,填补上去。如果是这样,那么摄影本《澄清堂帖》就更加原始、重要。
这种情况,还出现在《大观帖》卷七,整行改动了摄影本《澄清堂帖》的具体写法(图4),一行中几乎没有一个字是一样的。这个地方的对比,让人感到,宋人的《淳化阁帖》编辑,敢动手篡改,很多细节应该不可靠。
图4,右边《大观帖》卷七,篡改了左边《澄清堂帖》摄影本的几乎整行字迹
20世纪的疑古思潮,风靡一时,影响到文物界,就把《澄清堂帖》两个版本混淆,然后依据有卷数的《澄清堂帖》,把两种版本的《澄清堂帖》,都简单地错判为南宋。从清末开始,这支错判队伍中,有好几个名头响亮的大文人、大学者、碑帖专家,包括翁方纲、沈曾植、张伯英、容庚[2]、张彦生、汪庆正[3],王壮弘,这些人都是帖学老手。
把摄影本《澄清堂帖》整本核对一下,就可以看到的上述问题,他们为何都没有发现?不核对整本帖,那他们在干什么呢?
容庚的文章,上来就有一个思路,说是《澄清堂帖》在宋人没有记载,所以不可能是五代的。这个奇怪的逻辑,来源于他不知道从历史环境上看问题,北宋灭南唐,引以为政治忌讳,那个时候,只有北宋晚期苏东坡这样的有点“二”的文人,才会力捧李煜词,因为政治上大气候是不适宜的。《宣和画谱》坚决称李煜为“伪”,也是一个旁证。
前人在面对《澄清堂帖》的时候,没有详细考订。非摄影本的《澄清堂帖》上,就有“卷一、卷二”,“王右军甲、王右军乙”这样的标题,但是本文讨论的、明代邢侗旧藏拓本(摄影本),就没有这样的标题。容庚文章中,轻易认为:“想是后人挖去了”[4]。怎么会如此轻易下结论?有标题的《澄清堂帖》,与摄影本《澄清堂帖》,是两种东西,只是被冠以同样的名字:“澄清堂帖”。摄影本《澄清堂帖》不仅没有标题,也没有结尾的题字,这完全有可能是因为宋人看到这个拓本上,某些文字有忌讳,于是给涂抹掉了。其他有标题的,倒可能是南宋依据这个“澄清堂”的牌号,增补刻成的,其编帖的顺序,就大致参考了《淳化阁帖》,因此出现了一些迹象,让有些学者以为这是《澄清堂帖》晚于《淳化阁帖》的明证,其实《澄清堂帖》摄影本才是祖本。容庚《丛帖目》[5]完全不谈摄影本《澄清堂帖》,只谈有标题的《澄清堂帖》,导致越说越远。
20世纪“阁帖”学者们,第一,不仔细核对卷数差异、文字差异,这是最不可思议的地方;第二,从艺术上看,不研究书法差异意味着什么,尤其是在《淳化阁帖》系统王羲之书法风格与唐代摹本差异很大的情况下,不仔细思考这种差异,放过了疑问;第三,不研究北宋政治环境,以为当时文人没有具体环境,可以随意引用南唐成就,这就想当然了,今天有“忌讳”这个事情,1000年前怎么会没有?每一个平民都有他自己的忌讳,何况皇室?有以上三条,埋没了摄影本《澄清堂帖》,也就是可以想象的事情了。
倒是董其昌,直接说《澄清堂帖》,是“法帖之祖”[6]。这是长期泡在书画中的人,具备不一样敏感性的明证。那个时代这样说的人其实很多,譬如说,王士祯[7]、邢侗、吴周生、孙承泽(退翁)[8]等,尤其是孙承泽题跋说:“澄清堂帖,乃李后主令徐侍中铉勾摹上石者,宋太宗见而阅之,因刻淳化帖以敌之”。此说可能更加接近历史真相,否则难以想象宋太宗这个粗人,搭错哪根神经,要去刻王羲之等古今书法。《淳化阁帖》妙在规模大,体例整齐,要说选择精当,如何能比摄影本《澄清堂帖》?《淳化阁帖》是一部急急忙忙编辑的书法汇编,粗疏之处,随处可见,但是其现实作用,就是在文人中取代《澄清堂帖》,所以宋人记载中看不到《澄清堂帖》的名字。#p#分页标题#e#
只是到了清代,才有学者,如翁方纲,以“看不到的都不存在”为逻辑,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罔顾事实真相,非要推翻此说不可[9],因为他居然说《澄清堂帖》不仅不如《大观帖》,连《淳化阁帖》的翻刻本肃府本都不如,我不知道他何处出了问题,他核对的是什么版本。即便是有标题卷数的《澄清堂帖》,也不会不如肃府本吧?用“南宋书坊有此刻书习惯”这个证据,居然要推翻遍布摄影本《澄清堂帖》大量清晰的事实。翁方纲这个奇怪的举动,最终导致20世纪叙述的帖学史源头,整个搞错了。
清末沈曾植依赖文字检索,以为:“海陵泰州,宋有提举监茶司,司有澄清堂”[10]。这就是《澄清堂帖》不是南唐的证据,岂非太险?同样的名字,是否会重名?思考一下就明白的。
张伯英说:“南宋人依据米芾、黄伯思的鉴定结论,汇编而成”[11]。他说的依然是有卷数的《澄清堂帖》,而非无卷数的摄影本。至于其说《破羌帖》中“桓”字缺中间一笔画,容庚已经发现错了,为之缓颊[12]。《节气不适》中有“慎”字缺笔,就以为是宋人。他为啥不关注其中《鲤鱼帖》整个行距排列,《淳化阁帖》系列全部不如摄影本《澄清堂帖》呢?为啥不注意到《鲤鱼帖》中“敬”字,《淳化阁帖》全部避讳,而摄影本《澄清堂帖》是完备的呢?张伯英更加奇怪的论调在于,他说《破羌帖》是因为米芾推重,“乃显于世。南唐何由预刻?安有南唐刻帖,元章不曾见,后人乃得见者?”这是什么论调?《破羌帖》在米芾之前难道不存在吗?米芾是神仙吗?他怎么会什么都知道?他知道了就一定要说?说了就一定要记录?记录了就一定要被清代晚期张伯英看到?这个最细微论调的逻辑偏差,使得我甚至以为,这就是中国19世纪晚期社会衰落的一个侧面表现,当时第一流文人,对世界与学问,均无实际经验,做点小学问,不过是看“讳”过日子,不明大局。对书斋之外没有认识,脱离现实太严重,汇聚朝堂,木雕泥塑,只好国家衰落。还说董其昌他们为啥不留心一下“宋讳”,我倒是好笑,张伯英怎么不留心一下“崩”字!用张伯英原话来说:“崩”字昭昭,熟视莫睹,亦可异矣!
再往后,容庚、张彦生、汪庆正、王壮弘等,被翁方纲的“南宋书坊”论,沈曾植的“监茶司”论,加上张伯英的“米元章”加“宋讳”论,搞得晕头转向,不能反抗,于是先后搞错,就此埋没了《澄清堂帖》摄影本真相。其实,1910年摄影的这个无卷数的《澄清堂帖》,才是南唐祖本。
容庚1961年文章最后,对摄影本也有结论,原文是:摄影本气骨很清劲,但亦有单弱处。这个说法,就是他的鉴定原理出现问题,因为他没有核对全文,也没有把矛盾摆出来,下一个总判断,而是含含糊糊说,这个摄影本有优点,也存在缺点——这等于什么都没有说。鉴定是在矛盾信息中,对着某一个信息下决断,而不是指望所有信息都符合心理预期,或者所有信息都指向一个结论。如果是那样,鉴定就太简单了。
[1] 齐学裘,《见闻续笔》卷八,第五,转引自容庚《澄清堂帖考》,《文物》1961年第8期
[2] 容庚,《澄清堂帖考》,《文物》杂志,1961年第8期
[3] 汪庆正,《董其昌法书刻帖简述》,《The Century of Tung Chi-chang 1555-1636》,pp337
[4] 容庚,《澄清堂帖考》,《文物》杂志,1961年第8期
[5] 容庚,《丛帖目》,香港中华书局,1980年版,pp163
[6] 董其昌,《戏鸿堂法帖》卷十六题跋,1603年。
[7] 王士祯,《易居录》卷九
[8] 退翁,《澄清堂帖题跋》,转引自容庚《丛帖目》pp165
[9] 翁方纲,《复初斋文集》卷二十八,pp10,转引自《丛帖目》#p#分页标题#e#
[10] 沈曾植,跋语,转引自,张彦生《善本碑帖录》pp183,中华书局,1984年版
[11] 张伯英,《法帖提要》稿本,未出版,转引自,容庚,《丛帖目》,香港中华书局,1980年版,pp167-168
[12] 容庚,《澄清堂帖考》,《文物》杂志,pp13,196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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