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杰:艺术家需舍得投资自己
最近看到一则报道:德国艺术家汉斯彼得·费尔德曼赢得了雨果博斯大奖10万美金。他并没有将奖金花费在购置物品上,而是将这些钱换成了10万张1美元小钞,将它们全部固定在了古根海姆博物馆二楼展厅的墙上。10万美金的墙壁被广为报道。
这让我想到,一个艺术家要敢于并乐于为自己的艺术投资。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我见过许多艺术家发了财,但很少看到发了财后首先想到为自己艺术发展投资的。这些艺术家相聚时最热门的话题就是买房子,炫耀自己有多少套房子。像是地主老财,积了些钱就去买块地。地主老财买地没错,因为田地是他的事业。难道囤积炒卖房子是艺术家的事业?
也不能完全怪画家,只怪过去太穷了。中年以及中年以上的画家过去大多都曾居住在逼仄的空间,有的甚至要趁家人都起床后在床板上作画。所以改革开放后获得卖画机会的画家们首先想给家人挣个舒适的生活空间,给自己一个宽敞些的创作空间,合情合理。然而,如同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和平,不能打仗打上瘾了,和平了还要阶级斗争天天搞。
艺术家应该是艺术的殉道者,这至少得表现在他最感兴趣、最容易兴奋的事情是艺术。当他拥有金钱以后,他应该想想如何为自己的艺术投资。
首先,艺术家赚到钱后可以用钱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自由创作时间。陈逸飞在美国第一年靠修复油画谋生,但他第二年就辞职了,因为他积累了足够一年生活和学习、旅游、采风、创作的钱。他说:“我挣钱的目的是画画,不能画画挣再多钱也没意思。”
再则,艺术家赚到钱后不妨去创作一些没有钱无法实现的艺术构想。譬如有些装置作品不卖钱,却需要大量的投入。这是成功艺术家拉大与其他艺术家距离的有效手段,对艺术家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给社会留下深刻印象是不无益处的。
还有,目前国内的画廊、经纪人体系尚不完善,艺术家的形象包装、市场维护乃至办展览、出画册等推广、传播自己艺术以及理念的工作,都不能消极等待贵人相助,若有条件,要敢于自己投资自己。
另外,尊敬的艺术家兄弟们,你们赚到钱也应该给自己置办几套像样的行头。大大小小的艺术展开幕式上,艺术家们不修边幅的“潦倒”相,实在不敢恭维。看看国外的艺术展,那些艺术家平时再“落魄潦倒”,那时必西装革履。艺术家是帮助人类变得更美的人,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自己又是另一套。
勇于投资自己,是对自己事业自信的表示。如果你对自己的事业都不敢投资,怎么让别人相信你?艺术家如果把艺术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表示自己信心最好的方式不是在酒桌上贬低同行抬高自己,而是把赚来的钱都大多用在了自己的艺术上。
但也有一种“投资艺术”的艺术家不在此列。他们把赚来的钱都投资收藏古董字画,买进卖出,忙得像古董商似的。他们确也发了大财,有的人还把赚来的钱用在拍卖行炒作自己那些缺乏才情的作品。但这更证明了他们是杰出的画商和古董商,而不是杰出的艺术家。
走上艺术这条路,有点像犯病的赌徒,把一辈子都搭进去了,成功失败却还不知道。这也是让人对艺术家唏嘘不已并另眼相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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