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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方:魏晋治玉 章法独具

作者:收藏爱好者 2016-05-30 10:54:18
  1、 由于魏晋时期出土玉器较少,加之传世的魏晋时期玉器形制特点几乎承袭了汉代玉器风格, “魏晋用玉而衰&rdqu

  1、 由于魏晋时期出土玉器较少,加之传世的魏晋时期玉器形制特点几乎承袭了汉代玉器风格, “魏晋用玉而衰”之说是否属实?魏晋时期玉器在形制、纹饰上具有哪些时代的特点?

  所谓“魏晋用玉而衰”,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魏晋之前社会经历了东汉末年的动荡时期。从灵帝中平元年(184年)黄巾起义开始,经董卓之乱、官渡之战,到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赤壁大战,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中原成为群雄割据、混斗屠杀的战场。在这20余年间,汉中央政权摇摇欲坠,典章制度废弛,作为皇室、诸侯王和高级贵族专用的佩玉制度也无人问津了。所以,西晋人挚虞在《决疑要注》中说:“汉末丧乱,绝无玉佩”。人们往往将汉末与魏晋联系起来,认为“魏晋用玉而衰”,但史实并非如此。曹操统一北方后,天下初定,开始建立典章礼仪制度。曹操于建安十八年(213年)受封魏公,设立官职制度,建安二十一年(216年),进封为魏王,魏国始建,佩玉制度也应运而生,其创立者便是魏人王粲。王粲,字仲宣,山阳高平人(今河南焦作)。《三国志·魏书·王粲传》:“魏国既建,(粲)拜侍中。博物多识,问无不对。时旧仪废弛,兴造制度,粲恒典之。”挚虞也说:“魏侍中王粲识旧佩,始复作之。今之玉佩,受法于粲也。”由此可见,魏晋时期是在努力恢复汉代以来佩玉制度,而且佩玉制度是章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没有衰落。

  其次,“魏晋用玉而衰”观念的形成,还在于这一时期的绝大多数都被盗掘,所剩玉器无几。南京附近的东晋南朝帝王墓和邺城周围的北朝大墓几乎被盗掘一空,这与当时发生的多次报复性毁墓有关,现今所见劫后余存的玉器,仅是随葬玉器的一小部分,并不能全面反映当时的用玉面貌,所以不能以偏概全,得出“魏晋用玉而衰”的结论。

  综观魏晋时期的玉器,可以看出三种明显不同的风格特征。

  第一种是先秦时期乃至更早的玉器风格,如素面无纹的玉璧、玉玦、半璧形玉璜、玉琮等。它们都是出现于新石器时代、盛行于商周时的玉器,在汉代已不见或极少见,不排除当时仍在沿用早期玉器的可能性。河北磁县湾漳北齐皇室墓中,出土两件伏虎形玉佩,其形制与河南洛阳金村东周王室墓所出的伏虎玉佩一致,可以肯定这两件伏虎形玉佩是战国玉器。北齐统治者曾在境内遍掘前代陵墓,如文宣帝时,在霍州挖掘了楚夷王之女的墓冢,挖出的尸体身着玉衣,并随葬有许多玉器。因此,北齐皇室通过掘墓而拥有一批前朝的玉器,在皇室成员死后,这些玉器也就成了他们的随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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