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画家作品限制出境规定”
国家文物局近日颁布了《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第二批)》,在这个新限制出境鉴定标准中,
1、“作品一律不准出境”的书画家中只增添了吴冠中一人,合计为11人;
2、“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增添了陈逸飞和关山月两人,合计为25人;
3、“代表作不准出境”增添了21人,其中包括刘旦宅、程十发、启功、黄苗子等书画名家,合计为128人。
国家文物局制定限制出境名单,主要就是为了防止应得到国家保护的著名书画家的作品流失到国外。而由于《文物保护法》中并没有对文物进行明确的定义,因此在具体操作中,这个名单就成为了是否文物的实际区分。
一、最早出现的“限制出境”名单
1989年,当时的国家文化部制定了一个建国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其宗旨在于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其中将一些已故书画家的全部作品列入文物出境鉴定范围。1990年,文化部又增补了刚于1989年去世的李可染到“作品一律不准出境”之中,整个限制出境的名单分成三种形式,
1、“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有:徐悲鸿、傅抱石、潘天寿、何香凝、董希文、王式廓、李可染等7人。
2、“精品和各时期代表作品不准出境”者中包括:于右任、丰子恺 、石鲁、齐白石、张大千、赵望云、黄宾虹、蒋兆和、王雪涛、刘奎龄、刘继卣、李苦禅等共67人。
3、地方性书画家作品可参考第二项名单和标准适当限制出境。
这个最早的名单中有几点值得注意:
1、该作品限制出境标准指向是“已故书画家”,但名单中有一些画家同时也画油画,像徐悲鸿、董希文等,这里实际上并没说明其油画作品是不是也在限制之列。
2、什么叫精品?什么叫代表作?并没有详细说明。我的理解,各时期代表作当然是精品了,而精品不一定是代表作。这里把精品和代表作放在一起似乎是重复和多余的了。后来的增补文件中也没有再出现这样重复的表述。
3、对“地方性书画家作品适当限制出境”如何掌握?这或许只是给地方文物部门留了个“活口”而已,难以实际操作。后来的几次增补文件里也取消了这一条。
二、2001年出现了限制出境的新名单
2001年,国家文物局颁发了《一九四九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作品限制出境的书画家增加到140人,分为:“作品一律不准出境”,“原则上不准出境”和“精品不准出境”三类。
1、“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的名单,较1990年的名单中同一栏目增添了林风眠、高剑父和黄宾虹3人,总计10人。
2、“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者中有于右任、丰子恺、石鲁、齐白石、刘海粟、张大千、陈少梅、吴作人、吴湖帆、陆俨少、林散之、赵朴初、钱松喦、郭沫若、黄胄、蒋兆和、谢稚柳、溥儒、颜文梁等23人。
3、“精品不准出境”者有王雪涛、方济众、叶浅予、冯超然、田世光、朱屺瞻、刘继卣、江寒汀、吴熙曾、陈半丁、李苦禅、沙孟海、宋文治、何海霞、董寿平等107人
从这一次颁布的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出:
1、2001年的名单比起1990年的名单,增加了“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者”的划分。这当中一些画家在1990年名单中是划分在“精品和各时期代表作品不准出境”里,像于右任、丰子恺、石鲁、齐白石、张大千等。因此,在2001年名单中对这些人的作品出境更加严格了!而刘海粟、吴作人、赵朴初、黄胄等人是1990年之后去世的,顺理成章地被列入到“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者”的名单中。名单中也有油画家。#p#分页标题#e#
2、2001年“精品不准出境者”名单中有从1990年的“精品和各时期代表作品不准出境”名单中沿袭下来的,也有第一次列入到名单中的画家。
3、2001年的名单将1990年的名单全部涵盖了,因此,国家文物局发布新文件时同时也宣布1990年“文化部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从2001年12月1日起废止。
4、2001年,国家文物局还同时颁发了一个《“1795年至1949年间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对清乾隆60年以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书画家也做了一个出境限制的范围。
三、2013年颁布了一个增补名单
2013年新颁布的名单,只采用了增补的方式,而保留了2001年文件的有效性。其中将2001年名单中的“精品不准出境”在2013年的文件中改为了“代表作不准出境”。我觉得,“代表作”比“精品”的限制实际上是放宽了。当然也更容易掌握和实际操作!
如果将2001年的名单与2013年的名单合在一起来看,“一律不准”、“原则上不准”、“代表作不准”和“精品不准”,这就出现了四项划分了,是不是太多了?有没有这个必要?
2013年的名单中出现的应该都是2001年以后去世的著名画家,像吴冠中、油画家陈逸飞等。有意思的是,关山月在2000年就去世了,宗其香1999年去世,却没有编在2001年的名单中,而出现在了2013年的名单里;而李可染1989年去世,就进入了1990年的名单中。
四、国家限制出境政策的利与弊
限制出境的名单充分表明了国家对那些去世的艺术家生前艺术水平和社会地位的认可。因此,对于艺术家及其后人来说,能进入到这个名单应该是十分荣耀的事情。但列入2013年限制出境范围的画家程十发的儿子程多多在谈起这一问题时说到,“对于父亲的代表作品限制出境,这在我个人来看,纯粹的艺术品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人们都可以欣赏,比如对于西方优秀的油画作品,我们也希望可以收藏和拥有”。他更愿意看到父亲的画作被全世界更多的人群接受和喜欢。对于某些著名画家的亲属,也许他们更看重画家作品的进一步宣传和推广。
对于国内书画拍卖市场来说,国家对作品不许出境的政策不会影响到画家市场价位的提升。表面上看,限制出境似乎会影响画家的交易量,以致于影响市场价位。但实际上,目前现当代中国书画的市场主要在国内,国际上还不重视和流行书画作品的收藏,因此,还不具备大量中国书画作品流出境外的市场条件。更何况进入这个名单的书画家的作品价位都已经十分稳定地攀升着,买家基本上也都在国内。只有回流的条件,没有出境的必要。所以,这个限制出境的政策基本上属于着眼于未来的“前瞻性规定”。
由于文化上的差异,目前国际上对于中国书画了解很少,中国画在国际艺术品市场上远远得不到像国内那样受重视。作为一个人口大国、经济大国,未来更有必要成为一个文化大国!此时,广泛输出中国的文化与艺术,向世界普及中国书画艺术的知识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而国家文物局限制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出境,也许会影响这种中国文化艺术的输出。因此,文化保护?还是文化普及输出?让优秀中国艺术品在国内收藏还是放到世界各国去收藏?文物局如何在两难中选择?又要将好作品保留在国内,又要让世界更多、更快地了解中国文化,都是值得政府重视和加以合理权衡的内容。
拍卖企业的业务主管们对限制出境的名单必须要了然在胸,这样才能准确制作出拍卖图录,以提醒买家注意到成交后可能面临出境的限制问题。繁琐的名单确实会给拍卖企业增添很多麻烦,尤其在对“原则上”、“代表作”、“精品”的尺度把握上会更难一些。当然,尺度更取决于来拍卖行审查拍品的文物局专家的主观认定了。因此,这些划分标准不够明确,掌握尺度弹性很大,随意性很强!#p#分页标题#e#
同样,“限制出境”的规定是不是应该再细分一些,比如对陈逸飞的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是指他的“乐手系列”不准出境?还是“水乡风景”作品不准出境?还是“藏族人物”系列?应该由明确细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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